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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怎么看”——理论热点面对面·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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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对于当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人们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是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义务教育作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最应体现教育公平的领域。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抓住了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

近年来,在推动义务教育全面普及的同时,党和政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5年,教育部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均衡发展上来。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均衡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强调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规划纲要》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和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

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区域内校际之间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辐射面窄等。要以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到新水平。

一是“提质量”。在人人都有学上之后,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关注主要体现在教育质量上。促进均衡发展要把提升质量作为根本,更加注重教育的内涵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从应试教育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是“缩差距”。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上升为义务教育的主要矛盾之一。促进均衡发展,就要大力加强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支持。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尽快形成城乡同标准、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对口支援制度,促进老少边穷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很多地方为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成都积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广东省开展“千校扶千校”活动,组织发达地区10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口帮扶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重配置”。合理配置资源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陕西吴起县投入5亿多元统一全县建校标准,实现了办学条件均等化;安徽铜陵市鼓励教师跨校兼课、兼职,促进了高水平教师资源共享。要从硬件、软件等各方面促进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取消设置重点校和重点班,统一学校公用经费和生均教育经费标准,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实行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加强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搭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四是“建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打破校际和城乡之间的分割,形成城乡和地区义务教育共同发展机制。认真总结一些地方探索的学区管理、集团化办学、农村九年一贯制、示范性高中和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等做法和经验,创新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和激励机制。

还应注意的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削峰填谷”搞平均主义,更不是一个模式办学,千篇一律、千校一面。在大力扶助薄弱学校的同时,要鼓励优质学校继续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 如何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逐年增加,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日益凸显。据统计,2009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适龄人数达到997.1万人。如何给这些孩子一张安稳的书桌,让他们像城市的孩子一样接受义务教育,健康成长,是促进教育公平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早在2001年,就明确提出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两为主”政策。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把接纳非户籍居住地上学的儿童纳入政府管理的范畴。2009年中央财政下拨20亿元,专项用于补充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经过这些努力,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工子女就读难的问题。但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公办学校入学“门槛高”、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学质量低等问题。而且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加快,这一问题将更加突出。如何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上学问题呢?

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广大农民工为流入地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流入地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公办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畴,对接收农民工子女人数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制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做到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采取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

发挥公办学校主渠道作用。充分挖掘公办中小学潜力,合理调整和完善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尽可能多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不得随意设置入学条件限制。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扶持社会力量办学。农民工子女在短时期内完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还不太现实,必须进一步发挥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的作用。要将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制定审批办法和设置标准,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加强对这类学校的督导工作,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根本上要解决农民工的“身份”问题。2010年6月,广东省出台有关规定,实行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只要积满60分,农民工就可以申请入户,其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应逐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吸纳有条件的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使其子女真正享受“同城待遇”。

此外,随着很多农民工子女开始进入高中阶段,他们接受“初中后教育”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由于借读费用昂贵、户籍障碍、高考政策限制,以及各地在教材、课程等方面的差异,使得他们在流入地接受高中教育难度更大。应研究制定农民工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让流入地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大门也向他们敞开。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9日 14:32 来源:学习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编辑:朱子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