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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怎么看”——理论热点面对面·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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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保障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今年年初,重庆市推出大规模的公屋建设计划——年内开工建设500万平方米公租房,同时还将设立住房保障局,出台《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这一系列措施引起强烈反响,让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众看到了圆“住房梦”的希望,也为其他地区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住”是人们生存的基本需求。许多学者提出,住房既具有商品属性,也是重要的准公共产品。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事业,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强化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主导与核心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强调要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建设投入,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50.56亿元,是2008年的3倍。各地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限价房等多种形式,使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

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应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手抓”,特别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形成面向高中低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差异化住房政策体系。概括来讲,就是要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

“低端有保障”,就是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低收入群体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能力进入市场,只能依靠政府保障解决住房问题。各级政府必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改善这部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中央已经提出到2012年年底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城市和国有工矿成片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各级政府要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应中的比例,并优先保证供应。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定。

“中端有支持”,就是采取措施支持中等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中等收入特别是中等偏下群体既享受不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又难以承担价格高昂的商品房,被通俗地称为“夹心层”。对这部分群体,应通过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适当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加快建设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明确提出将公共租赁房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确保比去年有较大增加。

“高端有市场”,就是支持有支付能力的群体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使其在满足高收入群体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实现“住有所居”,也要求普通群众转变住房观念。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树立适度、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不要盲目攀比,放大自己的住房预期。对很多年轻人来说,可以考虑先租房,或者买小户型住房,随着经济实力增加,逐步改善住房条件。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古往今来,住房始终倾注着人们许多的希冀与憧憬。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通过党和政府、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住有所居”的目标将一步步变为现实。

知识点

各地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北京:今年新开工建设、收购各类政策性住房13.4万套,占全市新开工住宅套数50%以上,竣工交用4.6万套。

上海:今年计划保障房用地250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450公顷,两者相加占总量的63.6%。

广州:决定在201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08年调查在册的全市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任务,今年年底前要完成目标任务的85%。

天津:今年确保建设保障性住房650万平方米、8.5万套,向7.5万户低收入家庭发放租房补贴,完成危陋房屋拆迁200万平方米、4.4万户的计划目标。

重庆:2010年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城市住房总用地量的73.95%。全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00万平方米,竣工20万平方米。

深度阅读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9日 14:32 来源:学习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编辑:朱子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