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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上水平

——十七大以来我国公共文化建设成就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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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大以来,特别是在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按照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着力点,以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以文化设施为载体,以文化服务为核心,加大建设力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科学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投入持续加大 六级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随着我国财力的增强,文化建设投入不断增加,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2011年,全国文化事业费为392.62亿元,与2007年的198.96亿元相比,增幅达97.33%。人均文化事业费从2007年的15.06元增加到2011年的29.14元,增幅为93.49%。

  在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方面,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显著改善了基层文化设施的整体面貌。为解决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空壳”问题,财政部2008年至2011年安排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5亿元,为中西部22个省(区、市)已建成且达标的17227个乡镇文化站配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和开展文化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器材。2009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5.8亿元,对全国面积不达标的447个公共图书馆、1147个文化馆进行修缮。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又印发了《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时期,中央将补助70亿元用于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建设。截止到2011年,全国共有县级以上独立建制公共图书馆2952个,文化馆(含群艺馆)3285个,乡镇(街道)文化站40390个,基本实现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已经基本建立。

  推进免费开放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是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有2115座陆续向社会免费开放。同时,文化部联合财政部推动了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截至2011年底,全国2952个公共图书馆、3285个文化馆、3413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此外,文化部还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工作。

  加强规范管理 公共文化机构健康发展

  近年来,文化部加快制定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积极推动公共图书馆立法,起草了《公共图书馆法(草案送审稿)》,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地方性图书馆立法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各地已出台10部地方性图书馆法规。业务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正式颁布,2012年5月,《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公共文化机构标准规范体系日益完善。

  加强公共文化机构行业评估。2011年底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这次评估与2007第二次评估相比,在评估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上等级馆由1099个大幅增长到2028个,达标率由35%提高到62%。同时,在山东、安徽、宁夏、重庆四省(区、市)开展乡镇(街道)文化站试评估工作,探索开展乡镇(街道)文化站评估工作的方式方法。

  此外,还创新机制成功举办“2011年中国图书馆年会”,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自2007年以来,国务院已经颁布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9859部古籍及150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

  一是启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初步计划用6年时间分3个创建周期创建90个左右示范区,覆盖、带动全国1/3以上的市县,从整体上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工作受到中央肯定,被写入了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2011年,江苏省苏州市等31个城市和47个项目通过创建评审,进入创建名单。

  二是结合示范区创建,积极推动理论和制度设计研究工作。2011年3月,成立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积极开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研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三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着眼全局,整合力量,抓住市、县、乡、村四级文化建设,分级推进,实现规模化、体系化。并及时深入总结了村级、县级和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

  推进文化科技融合 实施重大数字文化工程

  近年来,文化部和财政部积极适应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联合实施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重大数字文化工程。共享工程自2002年实施以来,经过10年建设,已初步建成国家、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六级服务网络。

  十七届六中全会后,文化部联合财政部下发了《文化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加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与公共电子阅览室推广计划三大数字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力度。目前,已下发了《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通知》,2012年将完成全部省级馆和131个市级馆的硬件平台搭建工作,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将达1.23亿元。全面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试点工作,截至2011年底,9个试点省(市)各级经费投入近2.7亿元,参加试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数量达6200个,资源总量达386GB,服务人次近1700万。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将达2.76亿元。

  改革创新文化活动机制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年来,按照“宏观布局、统筹指导、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性为原则,以群星奖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龙头,引导和带动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近年来,文化部通过改革奖项设置、设立“群文之星”、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奖、建立获奖节目巡演机制、评奖监督制度等措施,提高了群星奖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效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化部为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而打造的又一重要公共文化品牌。2011年,文化部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的评审命名工作,全国共有528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被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此外,文化部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点群众文化活动,比如2010年“大地情深”——全国城乡基层群众小戏小品展演,2011年“七一”期间的全国城乡基层群众庆祝建党90周年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等。中国老年合唱节和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等常设项目也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群众文化活动。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各地文化部门以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障人群等群体为对象,采取政府采购、补贴、发放文化消费券等措施,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特殊群体倾斜,提高公共文化供给能力。

  为保障全国2.42亿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2011年,文化部联合国务院农民工办、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1年和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部连续两年在北京组织了慰问农民工晚会。今年5月,文化部在浙江省东阳市组织召开了全国农民工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对下一阶段农民工文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施“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活动开展3年来,招募2500多名文化志愿者,先后为12个边疆民族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文艺演出300多场,业务培训1400多学时,文化展览400多天,惠及群众达数十万人次。

  培训机制日益完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2010年,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策划实施了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项目。在“十二五”期间,培训将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全国现有24.27万县乡专职文化队伍和366.85万左右的业余文化队伍进行系统培训;依托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形成辐射全国、带动周边、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培训基地网络。

  此外,文化部积极推广在村(社区)建立政府补贴的“文化协管员”(文化组织员)制度,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初步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7日 13:56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辑:汪蛟龙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