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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改气象新--党的十六大以来基层医疗改革成就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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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建立起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层医改像是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在全国范围内力求破除“以药养医”制度,让基层老百姓实实在在地享受福利。

  优先满足基层群众看病需求

  20世纪初期,尤其是我国实施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全国各地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改革路径,基层成为前三年医改的重点。为此,国家投入几百亿,着力改善老少边穷地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让最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得到优先满足,不仅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的情况,还大大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医改是世界性难题。三年多来,国家在投入巨额资金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条件的同时,结合全民医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综合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改观和进步。例如,实施“定编定岗不定人,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府确保绩效考核合格的基层医卫人员收入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切断“以药养医”的利益链,调动医卫人员工作积极性。

   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得到缓解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成效显著。具体表现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卫生院、村村都有卫生室;卫生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和县、乡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启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万人参加全科医生培训,实施农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巩固,农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增加到300元左右,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得到提高,并逐步覆盖到重大疾病;10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提高到25元。

  通过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新农合制度,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服务设施落后、服务能力薄弱的状况显著改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如今,农村地区15分钟内可达医疗机构住户比例提高到80.8%,参保农民自付医药费用比例下降到49.5%,灾难性医疗卫生支出比例下降到13.8%。可见,城乡卫生发展差距逐渐缩小,农村居民健康指标已进入快速改善时期。

  “十二五”期间,中国政府将在农村地区进一步深化医改,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结 语

  基层医疗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基层医改的理论、实践创新,基本制度框架和基本路径的确立,系统的顶层设计,再加上我国政治和社会制度的优势、不断增强的综合国力和一批有志于推动医改的干部队伍,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城乡居民将继续享受医疗改革带来的实惠,基层人民的健康事业必将谱写新的篇章!(张蕾)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7日 17:49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汪蛟龙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