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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年党建工作回顾:治国理政更加“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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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科学发展观、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建设……在这十年间,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新进展

  2002年12月5日至6日,刚刚在党的十六大上当选了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锦涛同志,率领中央书记处一行来到了革命圣地西柏坡学习考察。

  在这里,胡锦涛发表讲话,回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50多年来坚持艰苦奋斗成就伟业的艰辛历程,把今天党带领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形象地比作是1949年中国共产党从这里“进京赶考”的继续。

  这篇讲话,正是十六大当选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最早的一篇关于党的建设的经典文献。

  10天之后,12月17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总体要求,从而拉开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序幕。

  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2005年1月胡锦涛提出加强先进性建设;十六大、十七大完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的报告和修改后的党章;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新命题……

  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始终与时俱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着蓬勃生机与旺盛活力。

  中央领导集体率先垂范

  一系列的重要举措,告诉人们,这是一个民主的、 务实的、勤学的领导集体,是一个高度重视自身建设的领导集体

  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使中国共产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003年2月26日,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胡锦涛第一次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会议通报了工作,并郑重宣布:“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已经作出决定,今后每次召开中央全会,中央政治局都要向全会报告工作,以接受大家的监督。”

  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率先垂范,带头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就是从这次会议开始,中央政治局建立起了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的制度。

  十六大召开后,党中央带头加强自身建设,还推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书记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分别制定了工作规则和会议制度,明确规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推进了党中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中央政治局还建立了集体学习制度。2002年12月26日,胡锦涛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提出:为了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所赋予的重任,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除了自学以外,还要进行集体学习,这要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从那时起至2011年年底,第十六、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共举办了75次集体学习,主要是围绕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学习研究。

  2003年3月28日,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关于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国访问的规定》,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支持新闻媒体改进报道工作,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多报道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和群众关心的内容;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国访问应根据对外工作需要,本着务实、精干、节约的原则安排,并对减少代表团出访人员、节约使用交通工具和简化出访送迎仪式等作了具体规定。这是中央领导同志带头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两项重要措施。

  这一系列的重要举措,告诉人们,这是一个民主的、务实的、勤学的领导集体,是一个高度重视自身建设的领导集体。

  中央领导的以身作则,有效地推动了党内监督制度的建立。

  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出台。作为党内首部监督大法,这部法规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党治国理政更加“艺术”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份全面总结执政经验、专门论述执政能力建设、指导全党担当起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纲领性文件

  2004年9月19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个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专门制定的纲领性文件。

  这是一份内涵极其丰富的文献,它记载着执政半个多世纪的中国共产党人的艰辛探索历程。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对党执政后所面临的考验有着清醒的认识,他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要求全党同志努力提高执政能力。

  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根据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等重大问题,对执政条件下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和提高党的领导水平进行了深入思考。

  面向新世纪,江泽民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科学判断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首次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

  为了落实十六大精神,胡锦涛同志在2002年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坚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并强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紧密围绕发展这个主题来展开”。

  2003年10月,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总结2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问题的新认识,也是党中央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

  2004年6月29日,中央政治局专门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行了第十四次集体学习,强调要认真总结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经验,大力加强执政理论建设。

  所有这些,都为《决定》的作出提供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实践基础。

  这份文献,反映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

  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既给我们带来机遇又使我们面临挑战;国内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期,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出现,严重制约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任务的完成;党员干部队伍的发展壮大,使党的队伍中出现了思想水平不高、领导能力不强、组织软弱涣散、腐败问题增多等现象,严重影响着党的执政效果;尤其是2003年非典疫情的爆发,凸显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不协调、不完善。

  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越来越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关键性因素。

  这份文献,体现了十六大以来中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思路。

  《决定》完整地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奋斗目标。

  《决定》明确了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使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基本要求。

  《决定》把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

  《决定》还把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问题纳入到党的建设的文件中,明确指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建设一个善于治国理政的执政党,党中央吹响了“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进军号。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 11:59 来源:瞭望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