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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法律援助促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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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全国首个民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创办者;他受理农民工法律咨询4.1万余件,帮助农民工获得赔偿6727万元。

他是全国首个民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创办者;他受理农民工法律咨询4.1万余件,帮助农民工获得赔偿6727万元。

佟丽华——法律援助促进和谐

  在党的十八大代表佟丽华的律师事务所里,一面墙上挂满锦旗,他说:“这些都是农民工朋友送的,因为我们代理案件不跟他们收费,他们就常送锦旗表示感谢。”

  1995年,佟丽华成了丰台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

  “当时,我接到的大量法律咨询都是关于父母打孩子、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佟丽华说,“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只有从小受到法律保护、相信法律的孩子才会更好地推进法制社会建设。”于是他在1999年先后创办了丰台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始为青少年免费维权。

  13年来,丰台区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直接办理未成年人刑事辩护、监护以及严重人身伤害等各类案件380余件,出版未成年人法律图书31本,同时推动全国29个省级律师协会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志愿律师超过9300人,在保护儿童、促进立法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2009年,佟丽华先后创立了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截至目前,“致诚”中心受理农民工法律咨询4.1万余件,办结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122件,切实帮助农民工获得赔偿6727万元,其中办理5人以上群体性案件342件,涉及金额3028万余元,有效保障了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党和政府分忧”是佟丽华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通过办理案件,总结经验,为政府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是他的工作目标。

  佟丽华不仅为区域法制建设积极提出建议,还参与到《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多个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中,以使公益维权推动、完善法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3日 05:29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