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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江华瑶族自治县尖子岭森林瞭望台瞭望员 余锦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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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自大山深处。来北京前,我做过系统的调研,我所在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有林农10万余人,去年他们的人均纯收入仅1200元。

  目前,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不足10元每亩。林农栽种1亩生态公益林,30年下来,只有292.5元。相比之下,国家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就高得多,同样是1亩粮田,30年的补贴可达3000多元。 在永州市海拔700多米的两岔河乡灯草村,68户274人,全村除10余亩水田外,全部为高山林地,林农连大米这样的基本生存口粮都要在山外买,“山上穷、山下富”、“好女莫往山上嫁”,这样的境遇十分尴尬。

  这次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新的战略高度,要求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读来令人振奋。但在重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要兼顾林农的经济效益。希望国家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建设,提高补偿标准,别让贫穷成为护绿人的“标签”,这样才能使生态文明建设拥有广泛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记者 陈亚静 整理)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1日 14:11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肖志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