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网络作品也适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据经济之声报道,十八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今天(11日)在十八大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说,网络也适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是政府下发一个文件,就变成合法的了。网络作品保护有其特殊性,一种是开放的,不主张知识产权,希望上传分享;还有一种是主张知识产权的。未来可能会对这两张情况有所区分,有相应的规范。(记者王浩)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1日 15:08 来源:中广网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