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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表团讨论党章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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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党的十八大的天津代表团昨天在讨论党章(修正案)时一致认为,提交大会讨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在保持党章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进行了必要修改,与党的十八大报告的重大理论概括和重要提法相衔接,集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是非常及时、十分重要的,对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我们坚决拥护、完全赞同。

  代表们说,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各方面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代表们说,党章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写入党的指导思想,丰富和完善了关于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论述,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充实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党章中完整表述,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新认识。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这些都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体现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识,使党章更加符合党心民心,更加符合新时期我们党治国理政和自身建设的需要。

  代表们表示,要更好地学习和遵守党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推向前进。(记者 王立文 马波 李川 魏彧)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1日 18:36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