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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市场建设正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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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

  在讨论十八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内容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成了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什么是碳排放权交易?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展如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代表认为,十八大报告特意将碳排放权交易提出,既反映了我们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愿意承担责任的决心和勇气,也说明我们在脚踏实地推进二氧化碳减排工作。

  “所有温室气体排放都可以转化为二氧化碳排放来计量,因此,通常将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称为‘碳排放交易’或者‘碳交易’。”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副总经理穆玲玲向记者介绍。

  碳排放权交易是一种利用市场手段来促进减少碳排放的措施。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说:“由政府给每个企业一定的排放额度,若企业实际排放低于该额度的话,就可以到市场上把余下的‘卖’出;如果高于该额度,就得到市场购买排放权。由此通过市场交易的办法,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据了解,2008年下半年,我国在北京、上海、天津成立了三大碳交易所;2011年10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7个省市获准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成排放权交易所近20家。

  在试点之一的湖北省,有8大行业100多家企业将被强制纳入碳排放试点交易。湖北巨宁森工公司车间主任何柏胜代表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不仅需要政府解放思想,企业也要积极参与。湖北已做出了尝试,但目前交易量不是很多,一些行业领域亟须拓展。

  “目前,我国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经验还不足。我们将利用财政、金融、税收等手段进行调控,并对碳交易进行试点。”解振华表示,碳交易试点要与国家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协同联动,既要让参与企业有动力,又不能过度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加强碳交易支撑体系建设,在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监测、考核及交易标准等方面形成配套措施。(记者 张垚 孙秀艳 张志锋 付文)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2日 06:23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