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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解读:官员财产公开引发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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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表示,上海市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对于是否会带头公开财产的问题,俞正声表示,只要中央决定,自己很容易公开,“因为我没有多少财产”。同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表示,关于官员财产申报,中央已经有明确规定,广东也在试点,我们会继续探索。

  在党的十八大上,官员财产公开是舆论关注的一大焦点。面对舆论关切,无论俞正声还是汪洋都未回避——上海已经明确要逐步实行财产公开制度;汪洋所称的继续探索也有现实落点,前不久,广东佛山市顺德区规定,从明年起,凡拟新提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一律须先接受审计调查,并向公众公开家庭财产等信息。

  众所周知,官员财产公开被称为“阳光法案”,是举世公认的反腐利器。温家宝总理把官员财产公开定义为“这是对干部手中权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最重要的监督”的表述,强调了在对官员的所有监督中,财产公开的地位和价值无可替代。这次上海、广东等地集中谈及官员财产公开,表现了直面舆论呼声的自觉,也凸显出官员财产公开的必要和重要。

  目前,我国已经实行了官员财产申报制。不过,只有申报的环节,没有公示的环节,导致一些官员申报财产时流于形式。比如广东“房叔”蔡彬,多达22处房产,在其落马前,也曾向组织申报过财产,但显然是弄虚作假;正在服刑的“三玩市长”雷渊利曾坦白:“财产申报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过。纪委每年春节后登记收受红包礼金情况,我只是象征性地登记一点。”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就会有更多的“房叔”潜伏,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就无法很好地实现。

  十八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公众对反腐的期望越来越高,公开官员财产无疑是凝聚人心和形成共识的举措。

  诸葛亮在《自表后主》中说:“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如果财产合法,没什么不敢公开的。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3日 18:46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肖志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