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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波代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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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代表、云南临沧市委书记杨洪波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业农村农民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其中农民增收又是重点中的重点,难点中的难点。他建议,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杨洪波认为,农民增收的一些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尚未形成。他介绍说,从临沧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构成来看,将近80%的收入来源于种植、养殖业等农村家庭收入,而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还很少,这使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很大。

  对工资性收入的增长,杨洪波认为,这主要得依靠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企业、向城镇转移,走城乡一体的道路,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目标。

  杨洪波认为,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潜力更大,更值得期待,更需要突破。他说,要实现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必须依靠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依靠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利,尤其是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财产权等,使农民真正在法律上拥有、占有、支配、处置这些财产的权利。

  “现实情况是,农民很多应该有的财产权利还不能自由流动,这影响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实现。”杨洪波说,“只有使农民的财产资产化、资本化,农村生产要素实现自由流动,农民在自己财产的交易流动上才能获得应有的增值收益。”

  杨洪波还建议,增强农村改革的顶层设计,增强农村改革的系统性、配套性,改变以往农村改革中自发探索、单项突破的局面,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以释放农村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保持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记者 李自良)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3日 23:43 来源:人民网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