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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喜兰代表——做人民利益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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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必须增强宗旨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逐字逐句研读十八大报告,唐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郑喜兰代表,为报告中不断出现的“人民”二字感到振奋。她说,“作为一名政法系统的干部,要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做人民利益的维护者。”

  47岁的郑喜兰从事检察工作已经19年,曾获评2011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多年来,她接待了许多慕名而来的上访群众,每次面对群众信任的眼神,她总是说:“上访群众找我,不是因为我个人本事有多大,是因为他们相信党,我们要用法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郑喜兰认为,干部要做到把人民时刻装在心中,既要靠有效的教育,也要靠有力的机制和制度。“这些年,我们不断组织开展干部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希望我们继续探索有效的教育载体,使每一名干部都能把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作为工作追求。”郑喜兰说,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机制和制度至关重要,通过机制和制度,规范干部施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让公平正义在社会各个方面都得到体现。(记者 胡博理)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5日 09:57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马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