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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代表马俊镠——严惩“大腐败”,也要盯紧“小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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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严惩‘大腐败’的同时,也要盯紧‘小腐败’。”党的十八大代表、湖北省荆州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马俊镠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当看到十八大报告中的这些论述时,反贪战线上的“老兵”马俊镠激动不已:“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反腐的论述,立场坚定,鼓舞人心!”

  在马俊镠看来,我们在严惩“大腐败”的同时,也要注重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小腐败”案件,“‘大腐败’往往指的是那些职权层次高、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权力腐败。而‘小腐败’,一般指的是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

  马俊镠解释说,近年来,中央逐年加大“三农”投入,“各种补贴多了,村干部有权又有钱,就出现了个别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涉农惠民资金的现象,影响了中央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马俊镠告诉记者,荆州市检察院专门作过一项调研,发现涉农职务犯罪近年来呈增多之势,案值一般不太大,窝案串案较多。对此,该市检察机关专门开展了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基层党员干部贪污腐败,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更伤害了群众对党的信任。”马俊镠说,基层党员干部就像人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一旦出现病变,就会影响全身的健康,“其廉洁与否,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

  “十八大报告指出,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我理解,‘第一位’就是‘最高位置’。”马俊镠说,作为检察机关,不论是查办和预防‘大腐败’,还是查办和预防‘小腐败’,两手都要硬。(记者徐日丹)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5日 10:28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马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