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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代表彭燕——将公平正义落实到办案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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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这七天来自己第一次参加党代会的经历,党的十八大代表、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彭燕对本报记者说:“十八大报告强调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司法人员,应当将这一要求落实到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

  “至今,我仍然记得1997年我成为检察战线一员的时候,恰逢党在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彭燕对记者说,十八大报告多次提及并阐述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尤其强调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坚持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我认为,规范司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应当落实到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司法人员的每一个司法行为上。”彭燕表示。

  前不久,昌平区检察院刚刚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彭燕兼任处长,她的很多精力都放在了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工作上。

  彭燕告诉记者,十八大报告中,她对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的体会尤为深刻。

  “接受过刑事处罚或违法犯罪的青年,同样应当受到关注、关心和关爱。”彭燕说,作为一名检察官更应当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通过教育、感化、挽救,把他们从罪错的道路上挽救回来,重新回到社会当中。(记者戴佳)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5日 10:33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马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