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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共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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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三个“等值化”,设计对农业农村农民“护短”、“补短”、“扶短”的政策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报告强调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两处“平等”提法说明,不论是要素配置领域还是成果分配领域,都必须让乡村和农民享有与城市及城市居民同等的发展权。

  把平等的发展权还给乡村、还给农民,必须树立三个“等值化”的概念:一是农业是需要补贴的,投入农业和投入其他产业的要素(劳动、资本、技术等)的回报应基本等值;二是农村是需要对其被预支的发展权进行补偿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应基本均等;三是农业人口其公民的基本权益是需要保障并获得政府补偿的,城市常住人口和农村常住人口的社会地位应完全平等。

  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关于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精神,把平等的发展权还给乡村,还给农民。可以围绕三个“等值化”,设计对农业农村农民“护短”、“补短”、“扶短”的政策体系。一是建立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配套的新的市、县(区)、镇财政体制,对乡镇政府所承担的公共服务和运行经费,该保必保、该包必包、该补必补。二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将扶持重点转向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和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网络,以确保农民的实际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三是不失时机地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积极推进个人股权为基础的股份固化到户,尽早建立以土地入股的新型合作组织,培育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机制。四是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集中统筹帮扶资金,一村一策,典型带动,培育村级经济的“造血”机制。五是加快城乡的行政管理体制、村民(居民)民主自治体制的改革步伐,增强社会组织活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以促进城乡社会稳定和谐。(广东省政府参事、省委党校教授 陈鸿宇)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08:49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马芳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