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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12个社会创新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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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社会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昨日我省召开2012广东社会建设创新年会,首批12个社会创新试点项目的名单正式公布。

  去年底遴选出的广东省首批23个社会创新观察项目近日接受“大考”——由第三方独立机构选派专家开展评审,各项目创建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答辩,最终确定其中12个项目去掉“观察”两字,正式成为“社会创新试点项目”。记者 李强

  观察项目升级过程

  ●今年初,省社工委从各地市申报的67个项目中遴选出的23个省社会创新观察项目。

  ●整个评审过程,7个环节一环扣一环。评审内容主要围绕4个方面,包括符合我省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1+7”文件精神、社会效果、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可推广性。答辩成绩与前期专家实地考察各占50%分值。

  ●最终,在第一批23个观察项目中,12个被确定为省社会创新试点项目。

  从“观察”到“试点”

  项目“观察”一年左右接受评审,效果好的才能上升为“试点”

  今年初,新揭牌的省社工委向社会推介其从各地级以上市申报的67个项目中遴选出的23个省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其中广州、深圳各2个,其他地级市各1个。

  项目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城市社区治理、农村基层服务管理、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社会事业、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及其他项目,基本上涵盖了社会建设的主要领域。

  记者观察到,看似普通的项目,只因多了“观察”两个字,显出一些特别的深意。一般来说,第一步常常就是建设“试点”项目,而此次一开始遴选出的项目先命名为“观察”项目,这意味着就要“先观察、后试点”。项目“观察”一年左右就要接受评审,效果好的才能上升为“试点”。这里面有差额比例,各创建单位就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记者发现,这样的制度设计,从一开始就积蓄起无形的压力。让各地都有观察项目,这是鼓励和保护各地广泛开展社会创新的积极性,先把社会创新的火点起来;再深入看一层,就会发现这并不是在搞“大锅饭”,项目评审升级的时候还要过一关。在竞争压力下,各项目创建单位都卯足劲向前冲、拼命干。这正是科学的机制在发挥着效能。

  独立第三方机构实施复评

  答辩成绩与前期专家实地考察各占50%分值

  本月上旬,当各项目创建单位的负责人坐在独立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团面前进行复评答辩时,气氛紧张而激烈。这些负责人犹如接受一场大考,近一年来的项目建设成果则正式接受检验。而在答辩之前,专家团已经到项目点开展了实地考察。

  独立第三方机构是经过公开征选确定的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7名国内知名专家任评委。初评入围的17个地市共19个项目的创办单位参与答辩。

  答辩成绩与前期专家实地考察各占50%分值,按综合评分高低形成试点项目建议名单,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

  纵观整个评审过程,7个环节一环扣一环,包括自评、初评、确定入围项目、复评、初审、公示和审定。评审内容主要围绕4个方面,包括符合我省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1+7”文件精神、社会效果、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可推广性。

  最终,在第一批23个观察项目中,12个被确定为省社会创新试点项目。从评选的结果来看,既有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项目,也有粤东西北地区的项目,涵盖了社会组织、社区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领域,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

  第二批观察项目升级将“网络问政”

  去年以来省社工委先后推出三批共100个社会创新观察项目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省社工委先后推出三批共100个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其中第一批项目面向各地级以上市,实现了项目在全省各地的全覆盖;第二批项目面向省社工委各成员单位,实现了省级部门对项目的广泛参与;第三批项目面向全省各社会组织,实现了项目的社会协同。这种创建方式调动了各地推进社会创新的热情,形成了省市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据悉,在省第二批社会创新观察项目升级时,计划不准备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而是由省级各创建单位按照省社工委制定的办法开展自评,并以网络问政的方式将各单位的自评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省第三批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的创建单位是社会组织,将会采取类似第一批项目的方式进行评审。

  12个试点项目

  广州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社区治理、深圳市宝安区海裕社区建设、深圳市盐田区外来人员服务管理、佛山市顺德区“两社三工”社区管理服务模式、河源市源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东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江门市鹤山市“大调解”格局、茂名市茂港区外出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建设、肇庆市端州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揭阳市揭东县农村社会管理、云浮市自然村乡贤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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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社会组织占近六成

  昨日,由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主编的2011年度《广东省社会建设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在广东社会建设创新年会上亮相。据悉,这是广东社会建设的第一部蓝皮书,具有里程碑意义。

  蓝皮书共30多万字,内容分为报告篇和经验篇,展示我省社会建设成就,分析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总结和推广我省各地经验。

  关键词:社会组织

  建社会组织优胜劣汰机制

  蓝皮书指出,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广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推进行业协会、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扶持发展措施。全省社会组织蓬勃健康发展,截至去年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30684个,其中基层社会组织接近总量的60%。

  在存在问题上,蓝皮书也指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比,我省社会组织发展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一是规模较小,城乡、地区及不同领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社会组织总数虽然超过3万个,但平均每万人只有2.7个社会组织,而法国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110个、日本97个、美国57个、新加坡14.5个、巴西13个、印度10个。二是自主性较低,对政府依赖严重,独立的主体地位没有充分落实。三是自我运行能力有待提高,社会组织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工作人员在工资待遇、医疗、养老、住房、职称等方面欠缺政策性的保障。

  蓝皮书建议,应从构建新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高度,将社会组织的功能定位为高效率的公益服务生产者,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发展社会组织推动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的改革。加快群团组织转型升级,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构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新型关系。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治理机制,建立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和优胜劣汰机制。

  关键词:收入分配

  建议强化税收调节制度藏富于民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是我省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是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蓝皮书指出,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抽样调查,2011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97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087元,同比增长12.6%,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372元,首次突破9000元大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95元,同比增长1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9%。从近10年的情况来看,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呈稳步增长态势。

  蓝皮书分析指出,我省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2003年以来首次缩小到3倍以内。城镇居民最高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7719.88元,同比减少9.27%;最低20%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9927.32元,同比增长16.8%。高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2010年的6.09:1缩小至5.81:1。

  蓝皮书建议,坚持转型升级和全民创业战略,实施富农工程,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彻底改变劳动力价格长期被低估的现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改善中低收入者生存发展条件。强化税收调节制度,实现藏富于民,形成以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现代社会结构。大力开拓和扩大来自资产收入的税源,建立高收入者年度综合申报制度,强化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相对缩小来自劳动收入的税源,进一步提高普通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幅度,建议将低于平均工资线的劳动者全部减免个人所得税,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记者 李强

  蓝皮书主要内容

  蓝皮书的主报告为2011年广东社会建设报告。该报告认为,2011年是广东社会建设全面推进的一年。这一年,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社会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民生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不断缩小,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社会善治格局初步显现。报告同时也指出,尽管我省加大了社会建设力度,但这些政策措施要取得成效需要时间,与经济建设相比,全省社会建设依然滞后,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未来,随着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一些突出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将会逐步得到缓解,现代社会体制的探索也将取得一定进展,社会现代化水平将不断提高。

  在主报告之外,蓝皮书还收录了社会民生事业与公共服务发展报告、居民增收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报告、平安广东建设报告等内容,并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顺德区的社会建设创新做法进行了总结和推介。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 18:27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