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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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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作出重要论述,对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要求明确了推进农业组织和制度创新的方向,对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我们党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时代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是一个重要前提。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这些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农村集体经济,毫不动摇地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把中央提出的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要部署落到实处,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稳步前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获得很大发展,总量有巨大增加,实现形式多样化,农村集体经济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在实现现代化和共同富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要看到,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当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债务负担沉重。二是政策投入不足。一些地方缺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财政资金总体扶持力度也不够大。三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到位,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没有长远规划,积极性不高。四是发展基础薄弱。许多村受区位、交通等条件限制,普遍缺乏资源、资产、资金等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物质基础。五是收入渠道单一。六是人才队伍匮乏。由于农村经济条件所限,年轻劳动力大都选择外出务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人才储备不足,尤其缺乏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和懂市场、会经营的管理型人才。七是管理水平滞后。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和监督机制,部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流失较为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坚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广大农民也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着强烈的需求和愿望。近年来,我国涌现了近万个集体经济发展得非常好的村庄,为广大农村树立了榜样。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的重大成就也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多种发展方式及途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础。

  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培训力度,配好村级班子,健全激励机制,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都要通过基层组织来落实。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的统一,把各行各业农民中思想政治素质好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选拔成村干部,使村级班子真正具备带领一方农民创业、致富的能力,成为党在农村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

  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拓宽创收、增收渠道,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的根本途径。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模式也应因地制宜。要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实体带动型、生产生活服务型等多种形式的村级集体经济,构建村级集体经济与村民收入共赢的发展新格局。此外,还要围绕农民需要,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种苗提供、农田机耕、病虫害防治等生产经营服务。对确无门路发展的村子,一些地方也有好的做法。比如,江西省萍乡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组,下派到村里进行实地帮扶,市4套班子党员领导成员分别挂点联系一个村,带领农民抓项目、搞开发、拓市场,想方设法增强村级组织的“造血”功能。

  统筹城乡发展,加强财政支持,落实各项政策,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的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一重大思路,把整合各类惠农支农项目资金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起来,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加大农村征地留用地政策的执行力度。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市、县(区)城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落实帮扶任务、项目和具体措施,切实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信息、资金等方面的难题。

  完善村级监督管理机制,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的有效手段。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实行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权、规范村代会决策权、落实村委会执行权、保障农民群众监督权为主要内容的“四权”工作机制,建立起权责明确、决策民主、监督有力、运作规范的农村工作运行机制。 (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李运球)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9日 09:53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