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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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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组织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上半年,每一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参加一次5-7天的集中轮训。

  这次集中轮训将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在新形势下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保持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引导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的主题,深刻领会过去5年和10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在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这次轮训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分级实施。中组部负责安排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轮训。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安排本地区本部门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轮训。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制订轮训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轮训工作的指导。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确保轮训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做带头学、认真学、持久学、深入学的表率,真正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10:5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