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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树立人民治安理念力推见义勇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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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浙江省公安厅在杭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在会上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从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治安”理念,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牵头”部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特别是《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若干规定》,充分发挥见义勇为精神在“平安浙江”建设中的重要推动作用。

  刘力伟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见义勇为精神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他说,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公安机关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主力军,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和挑战前所未有。“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全省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拓展思维、拓宽视野,大力倡导“人民治安”理念,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大力弘扬维护正义、嫉恶如仇、不怕危险、无私无畏的见义勇为精神,使更多的群众愿意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充分发挥见义勇为精神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善于借助各种社会资源,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动员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形成全社会互助互爱、扶贫济弱,警民携手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良好局面。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10:56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