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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乡镇党代会常任制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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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这对乡镇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在试点过程中存在着代表作用发挥难、实效性不高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加以完善。

  要理顺关系。作为一个人口有限、社会重大事务可能不是很多的乡镇而言,要在已经有人大会议的情况下,再在党内增加以党代会年会制为主的常任制,往往会陷入议案重叠、会议成本增加的困境。如何防止出现这种现象的发生,让党代会真正发生作用,关键还是要增加党代会常任制的实效性。因此,要理顺乡镇党代会与人大会“两会”之间的关系,明确党代会和人大会两者的功能区别,界定会议议题,努力解决议案关系交叉重叠等现象的出现。同时,要处理好乡镇党代会与党委会、与党委书记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健全乡镇党代会作为乡镇党的领导机关的实现途径,在重要人事推荐、提名、任免等环节,进一步发挥好党代会的作用。

  提高能动性。一要强化“驱动力”。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而党员积极性的提高是党内民主的关键,也是党代会常任制推行的内在驱动力。因此,要着力提高党员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党代会代表的主观能动性。要创新方式,建立调研视察、代表进选区等多种有效活动“菜单”,做到党代表日常活动经常化、重大工作专项化。二要紧固“保障力”。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详细规定党代表发挥作用的范围、方式、程序、规则等内容,从制度层面切实维护党代表主体权利。

  提升党代表履职能力。一是严把关口,提升党代表整体素质。优化党代表的知识和年龄结构,合理控制各界别党代表比例,特别是要适当减少党代表中领导干部的比例,提高普通群众代表比例。健全党代表素质提升机制,整合党校、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等教育资源,采取集中轮训等形式,突出党代表的参政议事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的提升。二是拓宽渠道,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要开展党内民主恳谈、实行重要情况通报和反映等民意收集制度,进一步畅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渠道。要健全党内约束机制,完善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代表届中参与对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民主测评等制度,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

  (作者:康昊宁,系湖南省冷水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13:41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