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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何以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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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提出,深刻揭示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而制度自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新的战略布局中更具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那么,制度自信来自何处?

  第一,我们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确定新中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 1954年正式建立以后,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得以全面和广泛的体现。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等等。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代表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能够充分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二,我们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基本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能实现广泛的民主参与,集中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智慧,促进执政党和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又能实现集中统一,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求;既能避免一党执政缺乏监督的弊端,又可避免多党纷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混乱和社会不安定团结。十八大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用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由于成功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少数民族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民主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证了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形成了各民族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扩大基层民主,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体系的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增多,民主的实现形式日益丰富。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党的十八大要求,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第三,我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经过长期努力,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社会政治生活各个领域和立法、司法、执政、行政各个环节均实现了有法可依,人权状况不断改善,人民民主制度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十八大进一步要求,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第四,我们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经济基础。党的十八大重申,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是党的十八大对基本经济制度的郑重宣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日臻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从而使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第五,更为重要的是,制度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根本保障的自信。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等四重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等四重危险叠加在一起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到“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始终自觉地坚持巩固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坚持创新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领域的程序化、规范化与制度化,注重将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始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由根本层面的制度、基本层面的制度、具体层面的制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成,不同层面的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最根本的制度保障,道路、理论和制度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这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最鲜明特色。

  (作者:王秋波 单位:山东省委党校)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15:18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