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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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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从继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出发,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实现了党章又一次与时俱进。

  邓小平曾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如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样,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也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每名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

  党章体现了我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虽然篇幅不长,但每段内容、每个观点甚至每句话,都是以科学理论和实践经验作支撑的,都经过高度概括和提炼,不反复学习,很难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无论新党员还是老党员,都需要一个深入学习、领会掌握的过程。所以,必须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好。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要始终保持先进性,根本的一条就是通过学习教育,做到对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只要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建设、党的工作、党内活动的根本依据,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就会大大提高。

  党章还是一面“公开的旗帜”,是昭告我们党先进世界观、行动纲领、行为规范和奋斗目标的“宣言书”。党员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充分展现自身的良好形象和先锋模范作用,才会让人民群众认识党,拥护党,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武警安徽省总队党委书记 贺海涛)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1日 05:45 来源:解放军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