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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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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改善民生的重要性,从国情、省情出发,加强社会建设,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

  民生是社会和谐之本,是社会稳定之基。一个国家和地区,惟有民生殷实,社会才会和谐繁荣,才会长治久安。在贯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进程中,都贯穿着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这条红线。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党的十八大报告浓墨重彩地描绘了民生发展、民族振兴、共享和谐的幸福画卷。民生的一头连着民心与民力,一头连着内需与发展,既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又是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只有牢固树立为民的理念,我们的事业才能不断向前;背离了为民的宗旨,我们就会步履维艰。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高度关注广大群众所思所想所愿所盼,倾心为民解难谋利,努力调动、激发起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伟力,力争在改善民生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见到新成效,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共同富裕。

  要着力建设民生政府,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基本职责。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富民与强省的关系,更好地保障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要继续扎扎实实推进“十项民生工程”,加大民生投入,破解民生难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着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要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把各类民生项目规划好、安排好、建设好、完成好,让公共服务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个角落,努力让全省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

  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可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要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发展。四川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有全国第二大藏区、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我们尤其要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真心实意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促进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民族大团结,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历史告诉我们,中华民族迎来复兴的曙光,靠的是一代又一代人的艰辛奋斗和埋头苦干。我们要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扎实推进我省的民生工程、民生项目,奋力开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1日 17:20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