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11日上午在福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主持会议,副主任庄先、张广敏、张健、李红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王蒙徽、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会议强调,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党的十八大精神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根本政治制度的自信,更加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履行好人大职责,更加有力推进以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的自身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张用惠作关于《福建省消防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震宙作关于《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温佳禄作关于《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政府秘书长刘明作关于调整省政府规章罚款限额的议案的说明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徐平作关于该议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有民作关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的说明和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郁成作关于该决定的审查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作关于2012年省级超收追加支出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和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刘文豪作关于该议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庄先作关于水土保持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省政府副省长王蒙徽作关于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当日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有关法规草案和决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记者 郑昭)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2日 20:11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