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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基层党内民主实践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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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笔者立足组织部门的操作层面,从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三个角度,对党的基层民主实践形式展开探讨。

  以机制创新为支撑

  探索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的有效对接,在村党委班子换届中实行“双票双述双评”制度。

  “双票”先由全体村民对党员投信任票,按得票数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初步候选人;再召集全体党员大会,由党员投票选举村党支部书记,让普通群众和党员共同参与基层党支部成员的产生过程。“双述”即“村述民评”,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向全村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与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双评”即“村述镇评”,由村级班子负责人分别向镇党委政府述职,参加评议的人员包括乡镇党员干部、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双述”、“双评”既是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过程,也是党务公开、广泛接受干群评议监督的过程。

  以技术创新为支撑

  充分遵循信息化发展的规律,开设党代表、党员网上交流论坛,开通党务微博。

  党内民主的实践形式必须与时俱进,目前网络的舆情热点和社会热点也结合得更为紧密。要充分运用新兴信息化平台,为发展党内民主提供助力。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党内职务、社会分工等诸多外在因素不再是评判党员所提建议的依据和准则,党员的主体地位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只有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有效防止“一言堂”,让决策更为科学。

  以管理创新为支撑

  在贯彻落实党代表提案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操作,在提案流程、办结管理上作进一步明确。

  建立市级机关、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的党代表工作室,让党员群众“有地方说话、说了有人听、有事能解决”,由组织部门牵头负责党代表提案的汇总与交办。提出明确的提案办结规定,承办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收到提案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将办理结果书面回复领衔代表。代表如对答复不满意,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将督促承办单位再次研究办理,并出具书面答复。同时,出台党代表议案提交办理流程指导和问责办法,对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作者:陈新中,系江苏省扬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4日 14:0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