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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召开座谈会:遵守《廉政准则》 确保廉洁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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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3日下午,吉林省纪委召开遵守《廉政准则》、确保廉洁过年座谈会,纪念《廉政准则》颁布实施三周年,部署廉洁过年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

  会议指出,遵守《廉政准则》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等会议上,多次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充分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对腐败、加强作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我们必须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廉政准则》的极端重要性。重点是抓好“五化”、增强“五性”。一是学习经常化,突出自觉性,进一步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常敲警钟,使各级党员干部思想不放松、底线不逾越;二是宣传通俗化,突出广泛性,使党员干部牢记,便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三是制度系统化,突出针对性,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四是权力阳光化,突出透明性,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监督常态化,突出强制性,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廉政准则》执行力。

  会议强调,廉洁过年是遵守《廉政准则》的关键节点和重要体现。明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更好地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职责,把遵守《廉政准则》、确保廉洁过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节日病”的发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既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又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洁过年工作,务必把年关当成“廉关”。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计,特别是年底前各项支出的专项审计。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企业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规范商业预付卡的发行和购买行为。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发票管理和税收稽查,坚决依法查处发卡人在售卡环节出具虚假发票等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自律意识、接受监督意识、表率意识,坚决守住《廉政准则》这条底线。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4日 19:21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