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创新驱动,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江苏省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深度透视③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核心要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坚持走以应用开发为主的自主创新道路,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切实推动经济发展转入创新驱动的轨道,2015年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

  【实践路径】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到2015年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此次全会《意见》赋予了科技创新前所未有的定位和责任,必将成为全省科技工作的主旋律和全社会共同的期待与追求。”江苏省长助理、省科技厅厅长徐南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话语铿锵有力。

  徐南平表示,全会《意见》与2006年省委作出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以及“十二五”确立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一脉相承、有机衔接,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强化了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要意义。其实质内涵可以概括为“三个突出”,首先突出了战略目标,进一步明确2015年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其次突出了战略抓手,进一步强调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并把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作为首要任务;第三突出了战略导向,进一步指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推动经济发展转入创新驱动的轨道。这些重要论断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科技在“两个率先”中战略地位的深刻洞察,创新正日益成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近年来,江苏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5.2%,区域创新能力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成为我国创新活力最强、创新成果最多、创新氛围最浓的省份之一,总体上进入科技创新活跃期。不过,对照省委《意见》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目标要求,可拓展的空间还较大。徐南平指出,必须紧紧围绕《意见》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努力在创新型省份建设上探新路,按照工程化的方式、倒计时的压力,加快建成布局优化、特色鲜明、开放竞争的区域创新体系;努力在创新驱动发展上见实效,把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作为突破口,加快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努力在科技体制改革上求突破,加快完善科技发展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产学研紧密结合,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企业主动紧密结合的体制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

  省委《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以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企业集群。这样的新目标让企业家们倍感振奋。中盛光电集团总裁佘海峰说,近年来,“创新”已经成为企业界最流行的词汇。企业家们谈及企业战略或者企业文化时,言必及“创新”二字。省委《意见》提出的新要求,对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重大任务。一方面,《意见》将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也要求企业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应用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主体。

  【专家解读】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葛守昆:

  十八大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意见》对创新驱动作了更深一步的阐述,是结合江苏实际,对十八大精神的具体化。

  解决科技创新的关键,是改革科技体制。一是提高劳动者的科技素质;二是促进科技型单位参与市场竞争,在市场上求生存、谋发展;三是鼓励科技人才办创新型企业,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和效益优势。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自然是创新的主体。政府主要是创造创新的环境和秩序,真正的创新主要靠企业,功夫也必须下在企业上。

  对创新最大的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核心是承认知识技术的所有权。保护科技劳动者的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他们科技创造的权利。《意见》对此作了更加明确的细化,特别提出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对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大有裨益。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5日 15:34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