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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人民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十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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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就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人民的美好生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最终价值指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是为人民谋求幸福、增进人民福祉的事业。我们党开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布局,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让每一个中国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既是我们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进改革开放的逻辑起点,也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价值终点。

  人民的美好生活,是贯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年实践的一条主线。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攻坚克难不断取得发展新成就的过程,也是人民利益不断满足,愿望不断实现,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的过程。十年来,从收入的逐年增长到衣食住行的全面改善,从免除农业税到全民医保,从全面建立城乡基本养老体系到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我们党始终把人民的愿望和要求放在心上,把“以人为本”从概念变成现实,将“为人民服务”提高到了新的高度,开启了一个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民生新时代。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美好生活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站在新的发展阶段,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十八大顺应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新要求与新期待,围绕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社会保障全民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等一系列新的目标任务,对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

  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保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就要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忧,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八大着眼于民生领域的新课题与新矛盾,对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出了详尽而具体的要求,条条涉及群众日常生活、项项关系人民切身利益。在新起点上开创人民的幸福生活,就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些决策和部署变成实践行动,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任务顺利实现。

  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应对社会风险,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5日 15:55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