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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五部门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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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年9月13日出台后,各地各单位反响强烈,行动迅速,及时开展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日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等五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采访,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规定》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日,省纪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规定》,请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有关背景和简要过程。

  答:我省作风建设经过多年的探索总结,已经大致形成了主题活动、民主评议、专项治理三项工作格局,产生了明显效果也创出了有影响的品牌,为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加快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去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省委、省政府作出了“稳增长、促和谐”的系列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不断改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慵、懒、散、奢、推、拖等不良风气在有些部门、有些干部身上还比较突出,影响了机关办事效率、党群干群关系和党员干部形象。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根据省委领导同志的意见,今年下半年,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吸收借鉴各地各单位好的做法,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形成了《规定》初稿,后又经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于今年9月正式印发。

  问:请介绍一下《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规定》共10条,主要包括制定《规定》的目的、依据、适用对象、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八类禁止性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措施、《规定》的具体贯彻执行部门、《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内容。《规定》的重点内容是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八类禁止性行为及相关责任追究措施。《规定》主要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内容和适用对象的全面性。《规定》采取列举加概括的方法,设定了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八类行为,如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等,基本涵盖了机关日常工作中易发多发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适用对象上,《规定》不仅适用于公务员,也适用于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作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的要求,拓宽了适用的范围。二是在处分幅度上体现出刚性。《规定》对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纪律,如第四条第二项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三条第六项和第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行免职。三是在执行效力上体现权威性。《规定》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整合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吸纳了基层的成功做法,针对新形势下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新特点,统一设定违法违纪行为和处分幅度,对全省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问:请介绍一下前段时间《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答:《规定》下发后,全省各地各单位积极学习宣传、狠抓贯彻执行,全省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一是一开始就注重贯彻落实的组织领导。省委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今年把严肃工作纪律作为重要抓手,对贯彻落实《规定》进行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全面覆盖。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亲自出题,多次过问,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开朗就《规定》的贯彻落实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各地各单位把贯彻落实《规定》摆上重要位置,层层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省纪委等五家发文单位认真研究制定了相关措施,确保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宣传力度、执行力度和督查力度,并通过制发学习卡片、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公开承诺等方式,组织本机关本系统干部带头学习、带头执行。二是一开始就注重宣传舆论的正确引导。《规定》发布后,各地各单位迅速传达文件精神。长沙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永州市、娄底市、自治州等地通过召开紧急会议、下发文件、屏幕公示、网络刊载、媒体播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解读《规定》相关内容,动员社会力量,监督《规定》的贯彻落实,努力消除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无关论”、“无用论”等模糊认识和不良情绪,在全省形成了比较浓厚、热烈、积极的舆论氛围。三是一开始就注重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郴州市、岳阳市、邵阳市、株洲市、益阳市、衡阳市、湘潭市、怀化市等地采取全面检查、重点督查、突击检查和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坚决查办违反《规定》的问题或案件。安化县开展全县党员干部上班时间打牌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行动中查获的8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3名科级领导干部被免职。永兴县对在工作时间参与赌博的4名科级领导干部予以免职,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新田县发布“禁酒令”后,已查处工作日饮酒的工作人员8人,酒后驾驶的公职人员5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四是一开始就注重制度机制的完善。各地各单位坚持早谋划早动手,着手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创新确保干部严守工作纪律的体制机制。郴州市出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规定凡实名举报本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触犯“八条禁令”、“五个一律免职”,经查证属实并问责处理的,将得到最高500元的奖励。长沙市结合自身实际,起草了“十条禁令”,拟于近期下发执行。桃源县建立对公职人员定期发布“作风预告”制度,全县已给予2人白色预警,分别对其作出了工作作风告诫;5人黄色预警,全县通报。

  问:请谈谈如何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好《规定》。

  答: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抓好《规定》的落实,就要按照宣传教育过硬、落实制度过硬、执行纪律过硬、领导带头过硬的要求,加强各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切实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照执行。要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十八大精神的契机,反复学习,熟记规定,严格执行。要抓好正反典型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同时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平时有这方面问题的机关工作人员,要逐一落实责任,实行重点帮教,确保不发生问题。其次,要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尽可能地扩大《规定》的社会知情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规定》的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氛围。此外,省直机关要根据民主评议作风建设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结合《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改。我们五部门将组成督察组,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特约监督员参与,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自我督查与集中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特别强调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在遵守和执行《规定》上作出表率;领导干部凡有违犯的,要迅速从严处理。对于顶风违法违纪案件,要抓住不放,发现一起,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予以曝光。

  我们相信,通过实施《规定》,将促使全省机关工作人员以严明工作纪律、培养人格力量为着力点,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思想作风上,突出与时俱进;在学风上,能够学以致用;在工作作风上,注重执行、注重效率、注重质量;在领导作风上,密切联系群众;在生活作风上,保持艰苦奋斗;切实强化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勇创一流的执行力、全心全意的为民情,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顺利实现。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9日 09:12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肖志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