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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村改革新气象:农民持股进城 兴农资本下乡(十八大关键词·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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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在充分保障农民利益,保护耕地“红线”不动摇的前提下,实现农民市民化和农业现代化?

  2011年底,武汉被国家20个部委确定为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题的全国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一年多来,武汉市在9个街(乡镇)开展试点,为农业资源资本化进行了探索。

  武汉市农业局局长付明星说:“随着城乡要素流动日益频繁,农业资源产权不清、资产固化日益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农业资源资本化,就是将农村耕地、养殖水面、‘四荒’资源、旅游资源等有形农业资源和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及其未来收入,通过产权化、证券化或票据化变成能够流通的金融资本的过程。”

  土地、林权“股份化”,农民持股走四方

  11月底,寒气正浓。走进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孙岗村,连片数百亩的果园里,看不到几个人。在一座挂着“新洲区仓埠街孙岗村仓溪富土地股份合作社”牌匾的农家小楼前,一个50多岁的农民走了出来,他就是合作社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经营者柳仕堂。“合作社集中了10户农民500多亩土地统一经营,每户农民按土地面积折股分红,我负责搞种养殖,其他农民都外出打工了,有的已在城里买了房,过年过节才回来。”柳仕堂说。

  在仓溪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墙上,记者看到了股东的姓名、土地面积、股份比例等,一目了然。柳仕堂介绍,合作社在503亩丘陵岗地上统一种植优质黄花梨,并全部套种无籽西瓜,轮作油菜、芝麻、优质中稻等。合作社种植实现机械化,常年固定用工6人,临时用工230人次。一年来,合作社实现各项农产品销售收入110万元,纯收入75万元,预提留下年费用后,给每亩入股土地分红1192元。入股农民的亩均收入增加900多元,是入股前的4倍多。

  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留下的土地向种植大户集中,既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又能大幅提高劳动生产率。然而,现实中,为什么有许多农户宁可土地抛荒,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其他人?柳仕堂说:“根本原因是农户害怕彻底‘失地’,毕竟‘外出务工是出路,回家种田是退路’。”

  因此,土地合作社以确保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为前提,按照“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户利益”的原则,实行股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自主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方式,打消了农民的顾虑。

  试点一年来,武汉市积极推广仓溪富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地的经验,出台《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大力发展街(乡镇)、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的指导意见》,以“一公司(街乡镇级集体资产股份公司)三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和富民股份合作社)”为主,创新农村资源资本化实现形式。目前已有32家社区股份合作社,10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挂牌并运营。其中,街乡镇级集体资产股份公司和社区股份合作社是以村、乡集体资产组建经济组织,给符合条件的原村民配发股权,提供股份分红,补贴各种社保,确保“失地农民”有长期稳定收入。

  资本下乡与产权聚合,种植养殖业规模化、企业化

  黄陂区六指街的武汉群益种植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了两个村3800亩土地,股民372人,主要发展花卉、苗木、茶园、有机蔬菜等绿色产业。“瞧这一棵小苗,买进来只要几百块,修剪成型两三年后,就变成盆景,可以卖几千块。”合作社的“小股东”、武汉群益绿色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先奎说。

  郑先奎是当地村民,靠房地产业发家致富。最近,他看中生态农业这个“朝阳产业”,投资数千万元回乡创业。过去他按一般土地经营权租借形式流转土地,今年,他主动按照“土地合作社”方式吸收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他这样的“大老板”只能持股49%,村民集体才是最大股东,持股51%,从而确保农民对土地的主导权。他受到的“限制”还很多,比如不能变更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农业土地利用规划,应优先吸收本地农民在合作社打工,在农村新小区建设中应适当出力,让利于民等。

  11月30日,正在挖土的农民杨国芬说:“过去种地很辛苦,现在不光坐着可以收租金,在公司打工一年还能挣1万多元工资。”

  让农业跳出“体内循环”,让更多外来资本下乡,才能使农业现代化大跨步前进。但资本下乡,必须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在资本与农民资源结合的土地合作社,以及各区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中,武汉市农业局一方面积极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保障农民利益。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49.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8.7%。

  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条件是“确权”。截至目前,武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率达99.5%,集体林权确权率达99%。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地调查也已全面启动,2012年9个试点街(乡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发证率达到50%。

  武汉还初步建立了农村登记查询数据库总体框架。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代理平台已经建成。这些基础性工作使农民的土地经营权、林权、宅基地等各种资源资本化流动成为可能。

  推动农村产权流动,让农业项目融资不再难

  农业项目贷款难,是个老问题。武汉银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曾深受其苦。2007年,该公司流转江夏区法泗镇珠琳村、法泗村、大路村土地2114.05亩,从事生态循环农业开发,两年间,银河公司投入3000多万元,但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依然很大。“幸亏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我们贷得1000万元,企业可算‘起死回生’了。”公司董事长胡贤和兴奋地说。

  近年来,武汉大力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通过农交所开展交易鉴证、融资等一条龙服务。武汉市还推动中国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等为100多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98宗,贷款总额达7.44亿元。

  除了抵押融资,如何让农业资源变成资本真正流动起来,吸引更多形式的资本下乡?武汉农交所作为规范化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农业知识产权等九大类交易产品,农村产权交易累计达1099宗,涉及集体土地面积77.54万亩,交易金额达67亿元。

  农产品品牌、农业专利、农业新品种等是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目前,武汉市已培育了洪山菜薹、天种、周黑鸭等14个农业知名品牌。此外,武汉市还鼓励农业专家和技术农民以技术入股参加企业经营,允许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承包和入股,给骨干科技人员分配相应股份。全市已有100多家农业企业给科技人员配股和设定了配股条件,有力推动了农业科技发展。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1日 03:37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