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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提升百姓幸福感满意度——“江苏省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意见”深度透视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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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要求】

  把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作为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核心任务,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帮扶等增收渠道,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既尽力而为,加快推进,又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践路径】

  “十八大报告把民生问题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省委《意见》提出,要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把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作为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核心任务,这让7800万江苏人看到了一个钱包更鼓、生活更有保障的美好未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谭颖说。

  如何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谭颖认为,现阶段除了通过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工资性收入、鼓励创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完善社保体系增加保障性收入外,重点要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坚持在“四个着力”上下功夫:一是着力加大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实现企业职工劳动报酬随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同步提高;二是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引导和鼓励企业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三是着力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和保证金制度,依法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四是着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

  就业是民生之本。《意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首次提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谭颖说,“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要求更高、内涵更丰富,包含创造充分的就业机会、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形成合理的就业结构、培养良好的就业能力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未来我省将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在促进稳定就业、素质就业、平等就业、体面就业、创业就业上下功夫,努力形成“五位一体”就业新格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

  “住有所居”事关民生。省委《意见》提出“健全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此,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完善的住房体系,应是既有政府的作用,又有市场的作用。

  周岚认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这一方面表明我国住房制度将坚持市场化方向不动摇,大部分人群的住房提供依靠市场;另一方面则表明,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将由政府来发挥主导作用。“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各司其职,这是战略取向,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这并非大多数人理解的‘双轨制’,而是走的一条轨,只不过市场和政府在这条轨上双向调节。”周岚强调。

  从我省实际情况来看,去年全省开工了45.3万套保障房,到今年大部分已进入了主体施工阶段,还有部分已竣工,再加上今年新开工的31.5万套,目前全省在建和竣工的保障房数量已超过了70万套。待这些保障房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后,将对保障困难群体“住有所居”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一定程度上还将调节和引导市场房价。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近年来,江苏的一个个“全国率先”,彰显了政府的民生情怀。如今全省已形成覆盖城乡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主要险种参保率均在95%以上,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谭颖说,未来江苏社会保障将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在更加注重保障公平、城乡统筹发展、优质高效服务、可持续发展下功夫,率先形成保障更加有力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

  【专家解读】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陈颐:

  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机制,社会保障对于提高“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就是要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快社会保障扩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推进城乡制度接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提升百姓的幸福感。

  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改善民生,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意见》提出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这是我省奋力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对人民群众的郑重宣示,让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一定能够实现民生幸福的“中国梦”。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3日 16:11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