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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从严治党”行动保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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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参观中山纪念堂,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管党治党水平,从今年10月份起,广东制定实施了“从严治党”行动计划。“从严治党”行动计划提出:通过3至5年的努力,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坚强保证。

  广东明确“从严治党”行动计划,主要基于两点需要。保障科学发展的需要。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也面临更多的挑战和考验,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成为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力量。提升管党治党水平的需要。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党的建设应当直面挑战,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从严治党”行动计划主要特点有:

  体现“从严”。突出一个“严”字,紧紧围绕“严”字来展开,根据“严”字来取舍具体内容。

  体现“行动”。坚持重在实践,把措施写实、写具体,增强可操作性,尽量避免“再生文件”,防止以文件落实文件。

  体现“衔接”。既充分体现广东省在党建方面的新探索、好经验,又与其他行动计划相呼应、减少内容上重叠。

  体现“创新”。提出了许多创新举措,比如,推行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推行基层党员议事日、群众提事日制度;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把从严治党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党风廉政责任制内容等等。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6日 12:1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