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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人才开发应处理好三个基本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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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推进人才战略顺利实施,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处理好人才开发中的几个基本关系。

  一要处理好培养和引进的关系。当前,一些地区在人才开发上存在重引进轻培养的现象,往往不惜物力、财力到外地引进人才,却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人才视而不见,导致人才外流。县域人才开发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划,立足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坚持培养盘活是基础、根本,引进是补充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培养和引进人才。一方面,建立现有人才信息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加大本地人才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制定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考核、激励等制度和机制,积极推进“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人才引进办法,形成创业创新高端人才引领发展、实用人才支撑发展、乡土人才造福乡里的良好局面。

  二要处理好成本与效益的关系。“重投入、轻产出,重引进、轻使用”是当前人才开发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在人才开发中,要按照经济学关于投入与产出的基本原理,注重提升人才资本投资的比较效益;引进人才和开发智力要因地制宜,分出轻重缓急,量力而行。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人才工程的效用评价和经费使用监督,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和承受能力,确定投入规模,创新投入形式,用适当的待遇留住人才,用最大的诚意引进人才;要强化人才的使用,增强人才培养引进的计划性,完善人才发展的配套机制。

  三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在人才工作中,需引起注意的是“速成”心理和“极新”心理。即脱离实际,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过分追求立竿见影;全盘否定已经探索出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为了创新而创新。人才工作中的继承与创新,主要体现在对人才政策措施和工作方式方法的废、改、立三个方面。具体来讲,就是对现行的人才政策措施和工作方式方法,已经过时或不适用的,要勇于废除和摒弃;需要补充和改进的,要抓紧修改和完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措施。

  (作者:周志远,系吉林四平市铁东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6日 13:2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