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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院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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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训班,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参加培训班并作专题辅导。

  李少平在专题辅导中,把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指导人民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融会贯通,明确了本市法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就全力做好天津法院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培训期间,培训人员围绕坚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深入学习交流。(通讯员 张晓敏 记者 刘冬梅)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7日 10:26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