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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决议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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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一致拥护胡锦涛同志代表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和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一致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要全面准确把握大会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过去5年和10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和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聚焦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使广大党员学习得更加深入、把握得更加准确、领会得更加透彻、贯彻得更加自觉。

  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突出领导干部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向基层群众宣讲,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关键要做到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吉林的深化、实化、具体化。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征程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不断开创吉林各项事业新的局面!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9日 14:04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