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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老旧小区露“笑脸”(学习贯彻十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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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这是改建的沥青路面,这是水表、电表,这是合肥市树广玉兰、市花桂花,这是视频监控的探头”。元旦一清早,戴心田老人就领着头天晚上才从外地回来探亲的侄儿,在小区参观,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这个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合肥土产公司宿舍,是合肥市去年集中整治的老旧小区之一。71岁的戴心田作为第三方监督的居民代表,全程参与了小区综合整治。

  2012年,一项被称为“保障房建设有益补充”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在合肥市全面铺开。这些没有主管部门,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大都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甚至是50年代,多为企业职工宿舍或回迁住宅。由于年代久、设施老化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先天不足,路不平,灯不明,环境卫生脏、乱、差。既享受不到保障房政策,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老旧小区居民,要求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呼声很高。

  这是一道民生考题。合肥市交出的答卷是,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要了解群众有什么期盼,把实惠落在实处,落到老百姓的心窝里。2012年3月1日,合肥市政府成立由张庆军市长任组长的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小组,市房地产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规划、城乡建委等部门专司此项工作。并随即出台了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确立整治内容和目标的《合肥市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要求,群众对老旧小区整治的满意度,由居民打分。

  合肥市统一制订的6大项、23小项的整治内容及标准,涵盖了基础设施、公建配套、消防设施完善、房屋修缮改造、环境质量提升和技防设施改造。269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875万平方米,居民13.9万户,38.9万人,3年治理完毕,所需20.92亿元整治资金,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老百姓不花一分钱。

  整治后的小区要达到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护、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护管理的“八有”目标。

  让老旧小区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合肥市以制度创新护航。政府定标准,专家拿方案,居民来监管。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合肥市要求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到资金使用,必须由居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其中竣工验收等环节还必须由居民代表签字。

  整治后的小区,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和以街道为单位成立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偿社区服务管理两种模式。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工作站统一收取、使用,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芜湖路街道曙苑小区居民叶守龙说:“今年元旦,小区居民很开心。辞旧迎新,一是跨进2013年,再是小区旧貌变新颜。”这位退休教师打了个很有诗意的比喻:路灯、花坛,绿地、物业管理,就是实实在在的民生笑脸。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8日 09:50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