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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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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13年1月中旬在南京召开,会期6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同志讲话;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0日 17:57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