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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最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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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三者相互联系、共同作用,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同时,报告还指出“这是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最鲜明特色”。

  所谓鲜明特色,就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最显著的风格或形式,是由事物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特定的具体的环境因素所决定的,最能反映事物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鲜明特色,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所处的时代特征共同造就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现途径、行动指南和根本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所在。

  特色体现独特性。不同的国家、民族都有自己的特色。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使我们国家具有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条件,深刻影响着我国的现在和未来,也深刻影响着我们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今天我们所走的道路、所举的旗帜、所定的制度,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结合中国国情来决定的, 既不可能照抄照搬别的什么模式,也不希望为别人提供什么模式,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

  特色体现时代性。任何特色理论、特色实践要想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都必须与时代发展的进程相一致,反映时代特征,体现时代特色。同时,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特别是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等复杂环境条件下,其鲜明特色更是呈现出鲜明的时代性。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形成的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都是与实际相结合、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产物,它们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都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王聚良)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05:50 来源:解放军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