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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贯彻落实《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去年2511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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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2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表示当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省委的部署,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严格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去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841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6268 件(次)。核实违纪线索3948件,立案 2314件,结案23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1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1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3亿元。重点查处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等。

  近期,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着力改进调研、改进会风、改进文风等方面结合我省实际作出严要求、具体化的政策规定,制定了《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为确保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到位,省纪委省监察厅将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言必信、行必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各项规定,促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施办法。二是确保两会、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元旦前,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了《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改进作风严格廉洁自律的通知》,将加大督促执行力度,努力实现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的统一。三是强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坚持言必信、行必果

  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省委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各项规定,动真格、硬约束,经常抓、常态化,促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立说立行、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绝不搞一阵风、绝不半途而废,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变通,坚决纠正落实不力、顶风违规。

  ●确保“两会”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当前,正值全省各级“两会”召开、春节即将来临,这是执行中央和省委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的重要节点。元旦前,省纪委、省监察厅已向全省下发了《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改进作风严格廉洁自律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12388。

  坚决防治公款吃喝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坚决防治拜年送礼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等拜年看望活动,严禁下级机关到上级机关进行走访、慰问、送土特产,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违规收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商业预付卡。

  坚决防治突击花钱风。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坚决防治用车攀比风。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严禁公车私用。

  坚决防治铺张浪费风。严格控制各类总结表彰活动,严格清理各类会议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团拜会、座谈会,坚决制止增加基层负担、流于形式的各种检查评比活动。

  坚决防治跑官拉票风。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及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对于上述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心存侥幸、我行我素、置若罔闻,如顶风违纪,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强化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制定监督检查办法。着手制定贯彻落实省委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办法,依纪依规强化监督。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执行规定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不良风气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年底前将对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上级党委、纪委。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把查办严重违反中央《八条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行为作为今年办案工作的一项重点,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迅速介入、准确核查;对经核查属实的,将根据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并予以通报,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9日 17:32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