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21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祥国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全林主持。李学勇、杨卫泽、李全林、张艳、朱龙生、阎立、李强、谢正义担任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

  林祥国在报告中说,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江苏实际出发,完善经济领域立法,突出社会领域立法,加强生态、文化等领域立法,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1件,审查和批准四个较大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17件。二是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扣主题主线、围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施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民生幸福、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等省委关于“八项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三是积极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及时修改我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切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积极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机制,保证代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四是精心指导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到今年1月上旬,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林祥国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即将届满。本届的五年,是我省人大工作在开拓中稳步前进的五年。地方立法方面,五年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9件,修正56件,废止11件。监督工作方面,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3项,开展执法检查11次,办理来信来访6万余件(次),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代表工作、人事任免、对外交往、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衡量人大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把开拓创新作为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必须坚持完善制度、改进作风,把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作为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必要保障。

  林祥国指出,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把握科学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努力营造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新境界,努力拓展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格局,努力探索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重要作用的新途径,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公丕祥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过去一年,全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共受理案件1003642件,首次突破100万件,审执结952839件,在案件数量继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的情况下,审判质量效率保持良好运行态势,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连续五年处于全国法院系统领先位次。五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共受理案件4570122件,审执结4519319件,比2007年分别增长43.21%和46.52%。全省法院执行未结案件减少79.82%,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比2007年下降0.31个百分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上升3.21个百分点,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上升13.20个百分点。

  徐安向大会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2904人,提起公诉96268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03件154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6件505人,挽回经济损失5.98亿元。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68973人,提起公诉434427人,分别上升了12.5%和35%。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071件9558人;贪污贿赂案件大案率从2008年的95.1%上升到2012年的98.9%,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位。办理的诉讼监督案件比上一个五年增加244.4%,捕后不诉率、撤回起诉率、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都处于全国低水平。

  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关于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组成人员人选的通过办法》。(记者 顾雷鸣)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14:43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徐逍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