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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回顾(三):铿锵有力 民生话题奏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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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运行早晚时间是多少?一天开行多少趟?每天客流量多少?高峰时间能够满足旅客需求吗?”2011年新年前夕,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的甘道明来到成都升仙湖地铁站,以一名普通乘客的身份对运行不久的成都地铁进行调研。他指出:“地铁建设凝聚了全川人民的共识,是关乎民生的大事,人大要加强调研,提出可行建议,促进将成都地铁纳入我省‘十二五’规划和成都市‘十二五’规划。”

  “我的意见材料上有,但我觉得有必要再公开表达一下,希望能推动这个事情最终落实。”2012年3月举行的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王宾在事先请假并递交书面发言材料的情况下仍匆匆赶到会场,就为了建议在首次提请审议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中,明确和固定地税机关代征代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法定义务,并降低手续费,保障残疾人的权益。

  心系民生、“为群众说话”,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从“开门立法”,广纳民言,到依法监督,力排民忧,再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利益,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用决心和行动奏响民生事业发展的铿锵强音。

  开门立法听民意

  历时一年,三度审议,三十余次座谈会,电视、报纸、网络全媒体渠道进行意见征求和互动,过滤整合千余条意见和建议。2011年7月29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创下本届常委会多项立法之“最”:花费时间最长、所下工夫最大、征求意见范围最广。

  作为国内第一部以“城乡环境治理”为主题的专项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被不少网友评论为“创新型立法的一大进步”。而网友意指之“新”,不仅新在条例鲜明的首创特色,更新在立法过程本身——从省级相关单位到市州,从专家学者到环卫工人,从网上到网下,20万人参与大讨论,仅四川日报网论坛上相关帖子一个星期的点击率就超过10万次。“之前怕说了白说,没想到说了真能被采纳!”在座谈会上提出对餐厨垃圾实行特许经营、定点回收的建议被采纳后,群众代表、成都市九里堤退休干部王景云喜出望外,感觉“省人大常委会真正是在吸收民意”。“涉及群众的事就应交给群众讨论,让群众成为主体。”

  村务公开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五年来,每一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或修改,都受到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立法过程也始终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打磨。

  除了立法过程中“开门”听民意,省人大常委会还连续多年通过开展公开征集地方立法建议活动等形式,在立法之前主动“开门”收集民意。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公开征集2013年度地方立法建议活动中,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建议66件,参与者涵盖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教师、军人、大学生以及普通居民和网友等。其中大部分得到及时反馈。

  依法监督解民忧

  “情系民生保障,关注百姓幸福感。”把民生事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筑牢水资源保护法制“堤坝”的同时,相关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也在省人大常委会及市州各级人大中不间断展开。

  2012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辗转达州、广安、南充,拉开《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序幕。

  “把开展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作为今年依法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做好事关人民群众生存健康的这件大事。”常委会3位副主任亲自挂帅,分别带领3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8市检查。检查组成员既肯定成绩,也频频“挑刺”:“水源保护区管理单位确定没有?”“水质监测何时能按规定开展?”“收到饮用水水源污染和破坏举报后有没采取措施?”……最终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中,检查组成员提出诸多针对性强的建议,促进不少现实难题的解决。

  除了做好“水”文章,省人大常委会还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住房、物价、教育和医疗等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行权为民。
  针对食品安全工作监管问题,常委会听取省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汇报,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农场,同农民、工人、管理技术人员座谈,了解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促进食品安全有效监管;针对住房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听取审议省政府有关情况报告,提出进一步强化土地和资金保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目标的审议意见……

  力促公平保民权

  通过人大的有效履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举措。

  公平正义,体现在社会管理法制化、科学化。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积极致力于创新社会管理:修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促使授权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听取和审议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及今后普法工作安排情况报告,构建基层依法治理新机制;听取和审议“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情况报告,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开展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推进“两院”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公平正义,体现在民族地区民生有保障,共享发展成果。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等,组织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彝区“三房”改造和“彝家新寨”建设等情况报告,并多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藏区就“9+3”免费教育计划进行专题调研。从春到冬足足9个月,调研组深入高原藏寨、农牧家庭和学校企业,分别与300余名学生、家长、教师、企业人员谈心、交流,最终形成了一份分量十足的调研报告,为省委下一步决策部署提供了有益参考。

  公平正义,还体现在特殊群体的保障上。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批准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五年实践,省人大常委会践行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奏响了一曲时代强音。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14:22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