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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批准任免名单

(2013年1月22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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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命:

  游劝荣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朱必达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魏启敏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曾新善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罗青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

  陈绍纯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波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爱民为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平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戴华峰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青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清生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勇为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孙承为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荣为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熊文辉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建雄为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启敏辞去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胡波辞去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3日 15:25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肖志刚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