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四川“两会”代表:劳教制度改革是人权保护的必然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主持人:本报记者

  嘉 宾: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天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何敏

  省人大代表、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克敏

  已在我国实施50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下称“劳教制度”)近来屡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1月7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内我国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这一改革的难点在哪儿?改革后有何益处?

  1月22日下午2点半,本报联合四川日报网、腾讯大成网,邀请嘉宾进行在线微访谈。近百位网友就劳教制度改革提出了问题。

  改革有理由更尊重和保障人权

  ☆“微”声音

  网友“life force”说,改革劳教制度,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有什么好处?违法行为少了约束,会对社会治安造成影响吗?

  ☆“微”应答

  “劳教制度将在今年进行改革,是从法律上保证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何敏回答说,劳教制度之所以倍受关注,是因为随着我国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特别是《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的相继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只能由法律设定,劳教制度的合法性已受到诟病。再来现行劳教制度不用通过司法程序,就可以处以最高四年的劳教处罚。劳动教养期限的规定不科学、不利于保护人权。“劳教制度改革是人权保护的必然。”马克敏指出,劳教制度的初衷是教育矫正后再就业,但几十年来,它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随意性也日渐增长。因为缺乏应有的司法监督和制衡机制,在实践操作中弹性十足,往往成为一些地方开设的“法律小灶”,甚至成为一些人打击报复的工具。改革劳教制度,不是放任轻微违法行为不管,而是为了管得更好。

  改革有难点有关部门过度依赖

  ☆“微”声音

  网友“花儿为啥这样红”:劳教制度改革的阻力在哪儿?

  ☆“微”应答

  “改革阻力在于,部分地方政府都希望保留这个他们认为威慑力和效率都非常高的管制手段。”何敏把劳教制度改革难以推进,归因于思想认识的错位。他指出,立法技术层面的问题是不难解决的,难就难在,需要纠正有关部门过分依赖劳教制度解决某些社会问题的思想。“让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意识到该制度的弊端,保障人权不仅是宪法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马克敏持另一种看法,“劳教制度改革的难点,在于如何兼顾效率和公平。”她认为,行政决定效率高,但容易出现侵害人权的问题;司法裁判比较公平,但效率较低,这是目前碰到的一个很大的现实问题。

  方向待明确司法化或完全废止

  ☆“微”声音

  网友“460522740”:官方表态将在今年内改革劳教制度,劳教改革路在何方?

  ☆“微”应答

  马克敏指出,目前法学界关于劳教制度改革有两种不同声音。一种是改造、重构劳教制度,使之司法化或准司法化;另一种是彻底废除现行劳教制度,将当前劳教范畴里的轻微违法行为纳入司法审查。“我更倾向司法化或准司法化。”马克敏认为,劳教制度可以从劳教目的与功能、劳教对象、劳教决定程序、劳教方式和劳教救济途径五个方面进行重构,其中最重要的是“认定程序”,使之司法或准司法化。

  在何敏看来,由于劳教制度的制定和适用,一是有国务院以前的行政法规,二是经过了全国人大的授权,因此要废止这样一个重要的行政法规,同样要走严格的立法、改法、废法程序。中央政法委不直接说废止是依法办事,既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又尊重了人大和国务院的立法权限。(记者 李丹 杜蕾 高云君 吴梦琳 刘星)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3日 17:48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