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福建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回放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福建省政协组织委员考察社区服务业。

  福建省政协组织委员深入莆田考察工艺美术城。

  编者按:5年来,十届省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重视体察民情,积极反映民意,认真开展调研,共提交提案5072件,经审查立案4965件(其中,经省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49件),分别交由100多家承办单位办理。这些提案从福建发展大局和实际出发,提出许多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意见建议,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起到了重要参考作用。

  福建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1023件,经审查共立案999件,分别交给103个承办单位办理。经十届省政协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确定9件提案作为2012年重点提案,由省政协主席牵头,9位副主席会同省政府6位副省长督促办理。总体上看,重点提案所提问题正在逐步解决,所提的意见建议很多已采纳或体现在有关政策措施中。

  本报特撷取一年来省政协的部分重点提案及办理情况,敬请关注。

  关于扶持发展经济类社会组织、加快两岸文化交流基地建设以及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等重点提案,在省政府副省长和省政协分管副主席的督办下,所提意见建议也都得到了采纳。

  激发民间资本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背景】民间资本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促进了中小微型民营企业的发展。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需要继续激发民间资本活力,让它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服务;另一方面,需要有效规范、引导与监管民间资本的投融资活动。

  【建议】民建福建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民营经济统计体系,把发展民营经济、激活民间投资情况作为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性设立考核指标,继续改革简化行政审批制度,营造充分释放民间资本和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大环境;打破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制约民间投资的隐形门槛,制定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优惠扶持政策,完善民间投资服务体系;消除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加快完善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加快金融机制创新步伐,建立民间融资监测分析机制。

  【办理】提案由一位副省长和一位副主席负责督办。2012年4月13日,确定督办方案;5月16日至17日、24日至25日,省政协副主席带队赴泉州、三明开展督办专题调研;7月,起草报告初稿,多次修改形成重点提案调研报告,并送省领导审阅。

  【落实】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十二条金融财税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为民营企业在投资核准、市场准入、金融支持、税费征收、土地配套以及用工服务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去年11月,省发改委正式向社会推介474项民间投资项目,总投资需求为4140.72亿元,涉及11个行业领域。承办单位表示,将进一步落实好以上政策文件,为民企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推动发展行业性担保机构,鼓励担保机构拓宽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为本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加快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背景】我省高技术服务业是新兴产业,处于发展初期。由于部分高技术服务业的价值体现在服务对象的升值上,而且部分生产企业的内部服务没有统计,因此,统计上的高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往往被低估。高技术服务业整体上在福建经济中已具有重要影响,也必将成为未来我省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目前,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面临以下问题:认识不足,政策不配套;运行机制差别较大,市场需求不足;研发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较低;区域发展不平衡,总体实力较弱,福州、厦门较发达;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缺乏合理的统计体系和科学的统计方法,其产出价值往往被低估。

  【建议】致公党福建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加快我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要重视和规范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加大创新投入,力争在“十二五”末,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5%;加强区域协作,实现错位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型,培育具有自主创新和集成服务能力的高技术服务大企业;促进高技术在传统服务业的应用,大力推动新型业态的发展;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贯彻落实《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和《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建立重点行业人才引进目录,切实加大对创意人才引进的政策支持力度。

  【办理】提案由一位副省长和一位副主席负责督办。去年3月,召开督办协调会;4月9日至10日,省政协副主席带队赴厦门开展调研;5月7日至11日,赴江苏省考察学习;6月,形成调研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审阅。

  【落实】承办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加快修订《福建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和《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地方性科技法规,形成法规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完善、市场竞争平等的良好科技服务业发展法制环境;计划印发《福建省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2013-2015年)》,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4日 13:58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