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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官员财产公示 40代表35人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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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赞成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吗?这个热点话题从广州市“两会”持续发酵到广东省“两会”。昨日,南方日报记者随机采访了40位省人大代表,有35名代表表示“赞成”,无人反对,另外5名代表则称不置可否。

  虽然近九成受访的代表认为官员财产公开是好事,但大多数人表示推行起来确有困难,最大的问题就是配套的制度、政策和法律还没有建立和完善起来。省人大代表、广州律协副会长邢益强建议,要“设身处地”理解主动、自愿公开家庭财产官员的顾虑,对官员既往的来源不明确财产但没有证据证明其违法的,给予适当的赦免和保护。而省人大代表、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王越西说,官员公示财产不能只依靠个人“单打独斗”,需要依靠一套科学、严谨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焦点1:是否所有官员财产都公示

  来自广州的人大代表叶鹏智认为,反腐倡廉应该形成社会高压态势,让有腐败想法的人不敢贪。关于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他建议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公开官员财产,比如可以采取定期“摇号”的办法。

  省人大代表刘广河表示:“公示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是一种对权力进行制衡和约束的举措,可推进此工作也要考虑到现实情况,不能‘疾风暴雨地一刀切’。目前香港以及西方发达国家,也并不是所有领导干部都需公示自己的财产。一般来说,它们都规定了高于某一个层级的官员公开自己的财产,层级过低的官员不用公开,进行内部的监督检查即可。”

  焦点2:会不会侵犯官员隐私

  “我支持财产公开,但在什么范围内空开,怎么样公开,向谁公开?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研究。”来自佛山的省人大代表王垚浩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必要的,但官员是个人,如何对个人的隐私、人身安全保护也很必要。

  “公开不是到报纸上、电视上把房产晒出来。这是一种形式上的公开,会带来很多问题。既然官员由组织部门、纪委管着,能否在有限范围内公开?这样既保护了干部,又在一定范围内起到公开的作用。可以设置一定的法律程序,普通老百姓只要提出申请,就能查询官员财产。一旦发现有问题,可以向组织部门、纪委部门举报。”

  “官员拿的都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就有权知道你的财产,如果官员担心这,担心那,那就不要到这个岗位上来。”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县处级以下内部申报就可以,因为他们掌握的资源、行使的权力有限,县处级以上,应该无条件向社会公开。“当然,我们并不一定要把官员的某处房产细化公布到哪一个房号、哪一个小区,位置可以只公布一个大概。”

  焦点3:该不该适当赦免和保护

  省人大代表邢益强说:“有些官员公开的财产与收入不相符,但并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的财产是非法来源。在目前这种政策不配套、制度不完善的现实背景下,官员担心公开财产会遭遇‘历史问题’而被‘秋后算账’是可以理解的。”

  王越西代表则举例:“一些善于投资的官员,在上世纪90年代持有股票,结果20年过去了,资产翻倍。这是合法的。还有一些官员早些年利用分期贷款的方式购房,现在房价翻了好几番,这种财产来源也是正当的。”

  邢益强认为,社会应该“设身处地”理解官员的顾虑,“我们常说,不能自证其罪。官员财产公开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对主动、自愿公开财产的官员,我们应给予适当的赦免和保护。”他进一步解释,这并不是说免除刑事责任,而是对于官员既往的来源不明财产但没有证据证明其违法的,要给予适当的赦免和保护。 (记者 赖竞超 黄伟 雷雨 赵杨 钟瑜婷 陈枫)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5日 10:53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阮玉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