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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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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1月27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

  王永明在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说,过去5年,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的5年,也是我省人民民主稳步发展、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人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5年。在省委领导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在服务大局中推动科学发展,更加注重在发展民主中维护民生民利,更加注重在健全法制中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在创新规范中谋求工作实效,发挥了省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共制定修订了54件地方性法规,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97个,对26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5名,作出决议决定26项,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作出了积极贡献。

  王永明说,地方人大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实践,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回顾5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促进民生、推动科学发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始终坚持立足省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取得新的工作成效。展望今后5年,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然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协商民主在推进人大工作中的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

  齐奇在报告中说,5年来,全省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贯彻科学发展观,抓好八项司法,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公信;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法院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各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主要指标,历年均居全国法院前列。

  陈云龙在报告中说,过去5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坚持严格执法、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有机统一,提升执法办案的综合效果;坚持以队伍、制度、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大会由执行主席徐宏俊主持。今天大会的执行主席还有:吴国华、黄坤明、梁黎明、姒健敏、李卫宁、卢子跃、丁祖年、吕毅强、朱新力、李霞、杨晓光、陈燕萍、戴震华、成央珍。

  会议以按表决器方式,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记者 阮蓓茜 方力)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8日 14:01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徐逍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