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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议案去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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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提交了议案,为什么没有按议案办理?会不会石沉大海?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分代表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

  记者从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获悉,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11件,其中67件拟作为议案办理。那么,其余的44件去了哪里?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组副组长李成宽介绍说,议案是人大代表在举行会议时提出的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能否经过审查成为真正的议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要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比如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属于“一府两院”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则要以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提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要符合要求,必须有案由、案据和解决问题的方案,由10人以上联名或由一个代表团提出。一些议案因不符合上述要求,不能作为议案办理。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议案审议办理的规定,本次大会收到的议案中有44件不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也不再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属于建议内容的可由提议案人进行修改完善后,改作建议提出。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将与代表进行沟通,由代表按上述规定处理。(记者 刘亚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8日 14:22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