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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5件提案聚焦:农村公路谁来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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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宾】袁继林 省政协委员、广安市政协

  副主席、民盟广安市委主委艾尚林 省政协委员、绵阳市政协

  副主席、民盟绵阳市委主委全应红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农村

  公路建设管理处处长

  【主持人】记者 李梦媛

  在翻阅今年两会大量的提案时,5件来自乡村一线的提案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它们不约而同地涉及到同一个民生问题:农村公路谁来养护?

  [症结]

  重建轻养,有违农村公路建设初衷

  记者:当前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现状如何?

  袁继林:虽然近年在省委、省政府及交通部门的努力下,我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但市州多数乡镇和行政村在修路资金上都存在着较大缺口,那些修好的路更存在着“失管失养”的问题。绝大部分乡镇和行政村难以落实管养人员,通村公路除部分路段设置水泥墩限制重车通行外,大都处于“失管失养”状态。

  艾尚林:部分群众护路、养路、惜路意识淡薄,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现象时有发生。随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数量和公路里程的增加,重建轻养,将导致公路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还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有违农村公路建设的初衷。

  全应红:目前,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26.4万公里,里程总数位居全国第一。镇客车通达率达95%,建制村客车通达率达76%,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但由于人口多、底子薄、欠账多,农村公路发展尚难满足农村需要。

  [对策]

  养护资金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

  记者:我省农村公路的养护主体究竟是谁?农村公路建管的未来走向如何?
  全应红: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事实上,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在有序开展,有80%约3600个乡镇设立了交通管理站,近半数的县区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纳入财政预算。

  为减轻地方筹资压力,我省将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其中,通乡油路建设补助标准由“十一五”的40万元/公里提高到60万元/公里,三州民族地区提高到70万元/公里;通村水泥路建设补助标准由“十一五”的10万元/公里提高到25万元/公里,“少、边、穷”地区提高到35万元/公里。

  从今年起,我省将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在全省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

  [基层实践]

  苍溪把乡、村公路养护纳入乡镇年度考核目标

  据省人大代表、苍溪县云峰镇韩家坪村一组农民任田坤介绍,从2013年起,苍溪县重启停止了近10年的公路岁修工作机制,与乡镇签订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将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每年分两次进行岁修检查验收,并结合日常养护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县财政设立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资金,按每个乡镇5万元预算给予补助,同时,对乡、村公路养护考核合格的乡镇,按1000元/公里的标准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全县通报。从1月15日至25日,全县公路岁修整治完成各类公路3864公里,投入资金910.9万元,群众投劳51万余个。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8日 17:45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阙东临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