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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 “新”路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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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打造发展新引擎”——— 这是河北今后五年要突出抓好的七项重大任务之一,也是今年省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五年来,河北城镇化发展迅速,一个个新地标拔地而起,一座座城市旧貌换新颜,据统计,2012年我省城镇化率达到46.8%,比2007年提高6.5个百分点。

  新型城镇化,关键在“新”。我们该如何走一条与已有的城镇化不一样的“新”路,不仅关系到城市为谁而建的问题,更关系到城镇化能不能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的问题。

  既要重“物”,更要重“人”,“人”是核心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然而一提到城镇化,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扩马路、建广场、筑高楼,实际上,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在以往的城镇化过程中,的确存在“重物不重人”的遗憾。一组数字很耐人寻味,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1.27%,但是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约35%—38%。这说明在以往的城镇化过程中,人的城镇化滞后于土地的城镇化。

  省人大代表、省社科院副院长彭建强认为,人的城镇化不足,不只表现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不够,更体现在进城农民工市民化程度不高。大量的农民工实现了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但还没有实现身份和地位的转变。

  忽视人的城镇化,一是制约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造成劳动力短缺。对我省而言,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惕。河北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本来就不匹配,城镇化率大大低于工业化率。城镇化滞后,容易导致劳动力短缺,如果人的城镇化再乏力,就会加剧劳动力资源不足。二是制约了消费能力的提高,导致消费潜力难以挖掘。统计表明,一个农民要真正成为城市居民,收入和消费至少将扩大到3倍以上。但我国有近2亿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和享有城镇居民待遇,没有真正实现市民化,这使他们的消费能力难以提高,也影响了城镇化拉动内需作用的发挥。

  新型城镇化之新,首先就是要摒弃以前重面积扩张、轻人口转移的老路,将发展理念从“以物为主”向“以人为本”转变。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重心不应放在城镇建设和规模扩张上,而要将重心放在人口城镇化谋划上,要重点考虑如何将农业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以及城镇如何实现对这些人口的有效接纳,确保其“进得来、住得下、过得好”。

  从“速度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然而,当越来越多的人走入城市,却发现自己不得不忍受“城市病”。交通拥堵、空气污染、住房紧张、用水紧缺……城市生活存在的诸多问题不仅困扰着居住在大城市的人们,也大有向二三线城市蔓延的趋势。

  形形色色的“城市病”,是重速度、轻质量的粗放型城镇化发展模式造成的结果。新型城镇化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道路,推动城镇化发展由速度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在注重城镇化质量提升的过程中,要做到“四忌”:

  一忌一味贪大。要力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避免大中小城市布局失衡而导致大城市人口过度膨胀。二忌人为造“城”。要注重增强产业牵引能力,失去产业支撑,就会出现“空城”、“睡城”,这一点应当引起足够警惕。三忌城乡割裂。新型城镇化不会抛弃农村,城乡互补和融合在新型城镇化中特别重要。对于河北这样一个农业大省而言,把大部分人口全部转入城市不现实,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村社区化是一个重要途径。一些地方采取的“乡不变,城进村”模式值得借鉴。四忌重建设轻管理。应当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

  从“经济动力”到“制度动力”

  省政协委员、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武义青认为,新型城镇化决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的增加和城市面积的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转变,这一转变是深刻的也是前所未有的,它所带来的不只是有形的物质层面的改变,同时也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

  城镇化初期,通过加大经济投入,就能取得明显的成效,但是在城镇化进入深水区后,仅仅靠经济动力推动已经远远不够,促进一系列深层次转变必须有制度动力做保障。城乡居民均享基本公共服务问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农民工的就业、医疗、养老问题……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涉及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财政金融制度、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县市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是户籍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讲,只有制度“给力”,新型城镇化才能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才能实现从速度扩张到质量提升的转化。(记者 李忠志 张博)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9日 11:05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